和聲教學及訓練中的聽覺培養(yǎ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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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時間:2022-12-11 17:00:27
一、缺乏聽覺訓練的和聲教學是不完全的。音樂是聽覺藝術。從根本意義上講,學習音樂,要通過聽覺才能實現(xiàn)。音樂學習的目的之一,也是要使學習者的音樂聽覺能力不斷提高。只注重“知識”和“技能”而忽視聽覺的學習,根本違背了音樂藝術的規(guī)律。
和聲發(fā)展史,貫穿著人類不懈追求多聲結合的音響美的過程。正是人類聽覺對音響表現(xiàn)力永無止境的渴求,才使舊的規(guī)則不斷被新的手法打破,舊的學說不斷被新的理認取代,反過來又促進人的聽覺越來越能夠承受復雜的音響。古希臘音樂理論家亞里士多塞諾斯(Aristokenus,約公元前4世紀,曾寫有《和聲原理》等著作)音程關系雖然可以用數(shù)學來計算,但“耳朵卻是音樂現(xiàn)象的唯一評判”(1)極富邏輯化的功能和聲理論創(chuàng)立者里曼(H.Riemann,1849—1919)也宜稱:“從我決定學習音樂那一刻起,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使音樂創(chuàng)作的進展與音響學和聽覺生量方面的最新發(fā)展協(xié)調起來”。(2)海頓把只注重規(guī)則看作為無聊的賣弄學問。當他被告知有人要他把平行五度從嚴格的聲部寫作中刪除的時候,他回答道;“這樣的規(guī)則有什么用?……只有受過訓集的耳朵才是處理這些問題的權威,我認為我和任何人一樣有規(guī)定法則的權力?!保?)亨德米特則斷言:“一位真正的音樂家只相信地所聽見的東西。”(4)既然和聲的本源是聽覺,和聲的理論研究要比照聽覺,音樂創(chuàng)作中的和聲運用要依靠聽覺,音樂欣賞中對和聲的感知更要憑借聽覺,在和聲教學中有何理山去忽視它呢?
對單線條旋津聽覺和思維校習慣,而多線條立體化聽覺和思維相對較差的大多數(shù)我國音樂學生來講,教學中這一內容的地位就愈顯重要。難以想象,學生學習了眾多的地位就愈顯重要。難以想象,學生學習了眾多復雜高深的和聲手法,但只是拘泥于技術寫作和規(guī)則記憶,甚至對最基礎的和聲音響都感知甚少,這樣的的“本事”對他所要面臨的紛繁的音響世界有 多大幫助。
忽視聽覺在教學中所造成的弊端已為大多數(shù)和聲教師缺共識。人們形象地稱之為“紙上談兵”。規(guī)則變成了公式,寫作變成了演算,活生生的和聲音響一旦失隱于數(shù)學式的迷宮之中,它所喪失的,就不僅僅是和聲學習的一個側面,而是它的本質。許多跋涉于繁復枯燥練習之中的學生,結業(yè)后往往仍對和聲的應用盲然無從。原因正在于此。
和聲教學應高揚感性體驗的旗幟,從音響中學習和聲,通過各種有效手段,實現(xiàn)人耳由生理器官向“文化器官”的轉化。這一轉化的完成。才是學會和聲的標志。
二、和聲聽覺感知客體方面的兩上主要內容。 聽謂客體,即聆聽和聲時音響感知的客觀對象。一般說來,教材包含的全部技法內容所涉及的和聲音響,都是教學中聆聽的對象。但是,為了使聽覺訓練的思路更清晰,就應該確定一個更為明確的指導原則,那就是,把培養(yǎng)學生建立最基礎的指導原則,那就是,把培養(yǎng)學生建立最基礎和虧損的覺能力作為訓練的中心?;谶@樣的認識,和聲聽覺感知的客體方面,可劃分為兩項內容。
1、和聲音響的組織形態(tài)。即承載和聲音響的各種結構要素,聽覺訓練中最直接,最需要反昨練習的技術性內容。它容易確定出評判聽覺能力的一系列“硬”指標,可以包括三個層次;
2、和弦。A、和弦結構。練習分辨從簡單到復雜的各類和弦,啟發(fā)學生從和弦的音響特片和音質上去辨識。B、和弦的協(xié)和程度,區(qū)分和弦協(xié)和與不協(xié)和以及不協(xié)和程度。除樂理上的一般劃分外,更慶注重心理感受,因為協(xié)和程度的高低帶有很大主觀色彩。C、和弦的調性功能意義。
3、和聲進行。A、進行的運動伏志。包括進行中的和弦變換;運動的傾向性及穩(wěn)定與不穩(wěn)定關系;緊張度起伏等。B、進行的力度性。C、進行中聲部間的協(xié)調性及各聲部的橫向運動。D、調性的建立(收束),轉移(轉調)及游移狀態(tài)。
4、和聲的整體框架。聽覺訓練要從對個別“零部件”的孤立感和豐,這渡到和聲框架的整體感知上來。也就是說,在進行一段和聲聽覺基本練習后,要鍛練從整體到個別,而不是“順著走”式的從個別到不整體的聽覺能力。從和弦的根音關系和和聲的兩部骨架兩方面去鍛練整體聽覺是很有效的。